张俊辉,一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个子很矮,体重不足60,两颗大牙向外发展,头发直直的属于潮流派,穿着一身黄色的服装。因为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认识,所以,我们俩经常在一起玩儿,一来二去,彼此自然就熟悉了。而我每次都想尽办法坑他,他也不生气,还倔着性子就是不服输。
有一次,我到他家去玩,看到站在一旁的他足足比我矮了一个头,我打着鬼主意寻思着怎么坑他一下,不一会儿,我就想好了。我提议:"咱们去跑步,输的人要被赢的人打一下手掌,好不?"张俊辉不假思索地同意了,嗨!话说人高腿长,比我差了一个头的他哪是我的对手啊,一次跑下来,把他打一下,两次跑完,又打一下,就这样,跑了十几个来回,他的手掌已经被我打红了,却始终不服输,还想再和我来几次。
再说我们一起打游戏吧,他定下规则:谁赢了就是胜利者。我答应了。于是,我们玩起了死神VS火影。游戏刚开始时,我被他吊打,然而,我进化成了第二形态的时候,换成他被我一直压着打,我利用了大招这个致命的杀伤力,最终打败了他。他愁眉苦脸地说:“怎么就被你反超了。”
还有一次,他叫了几个小伙伴,我们一起跑出去玩。这一次,我们玩躲迷藏。他躲,我找。其他人很难被找到,但我可以率先把张俊辉给找出来。很简单,他经常在一个地方,被抓住的他可怜地耸了耸肩,最后迫不得已地认输了。
这就是张俊辉,被我坑到服气的张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