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一只不起眼的长杆电灯。自从被人们安排在这里,每天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时常向他们打招呼问好。日久天长,在不经意间,我的使命也便拉开了序幕。
大多数时间里,我都在为人行道上的人们鞠躬——尽管我的腰是直的。因为是他们赋予我一个全新的生命,让我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们,并赐予我值得骄傲的岗位——当一回路灯。
虽然我有眼睛,但是遗憾的是,我的双脚差不多是个摆设,没有用处。不用说,“有脚不能走”的确是让一只物体挺悲伤的事儿。我一直渴望能上前一步,去结交几个人类朋友,去和他们打闹、嬉戏。可事实是残忍的,他们没能给我装上胫骨,那就等于没能送我自由,不能让我像人类一样独立行走。
我曾经试过许多法子,就比如说“学走路”,尽管那是一段悲惨的过去:那次,我无所事事,结果莫名其妙地想学走路。
于是,先我伸了个懒腰,准备完毕后就艰难地,把左脚向前跨。不料,可恶地螺丝小弟宛如一个严厉的管家,二话不说,慌忙地拽住我的手臂,把我往回拉,极力制止住我的行动。
可我又不是老实人哩!于是,我就用身体肌肉的力量(尽管我看似骨瘦如柴),像得了“羊癫疯”一般,疯狂地扭动身躯,拼命的把螺丝小弟往外扔。可我竟没算准——他也是个高手,使劲地拽住我不放。
没有办法,我只好使用“腰”的力量,想给他来个“过肩摔”。可因为太使劲了,没把螺丝小弟给丢出去,反而把自己的腰给折了。哎呦喂,那天的机器“抢救”可惊得我直至今天都还在瑟瑟发抖……
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傍晚了。虽然大晚上的,车子不像白天那“川流不息”的形式,但是人们多到可谓摩肩接踵。因为商场、饭厅成为了他们的天堂。
此时,他们所需要的,正是我!我的脑袋会发出亮堂堂的光芒,促使黑夜,也无法抵挡这枚甚至能照耀人心的光亮。
我必须在每个路人的头上、心灵间,搭起一架明亮的的拱桥,让他们不再畏惧、胆怯,不怕迷失在路途中。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我的义务,我的责任。
这,就是我。不要害怕前途一路的黑暗,因为我时刻都在大家身旁,照耀你们前进的道路。
作者:倪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