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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500字

时间:2015-01-04 来源:小学生作文

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就是柴斯特的音乐达到顶峰时,它却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
蟋蟀柴斯特想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哪个更重要?而那些一心只想要成名的人会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如果换成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进城出名,红得像火一样,突然之间,让我们返乡回家,我们愿意吗?对于柴斯特而言,“自由”是它的第一选择。而对于我们来说,不出名就会被那些明星看不起,总也不能翻身。所以“出名”早已像黄金一样贵!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蟋蟀柴斯特、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柴斯特之所以会出名,是因为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再加上它的勤学苦练。当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时,是谁帮助它补满了钱?是塔克老鼠,他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离开了笼子,获得了自由!
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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