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心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基于这样的创作观,米兰昆德拉小说中的人物,更像是一个个为了解释存在而存在的“实验性*编码”,小说的情节,场景,论述,均是围绕“存在”这一主题展开,所有的文字,只是在小说家指挥棒下作出的对主题词演奏的音符,使昆德拉的小说始终以一种严肃而又戏虐的面貌出现,构成了其小说的独特的个人风格。
范文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
第一次知道米兰.昆德拉是在深雪的《爱经述异》中,书中的女主角希望通过无尽的付出来换取男主人公对她的爱,于是就举了特蕾莎的例子来自勉,希望所爱的人能从众人中走向自己。因为这个情节,让我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误认为是一个女人的坎坷恋爱史,直到读了原著之后,才知道远非如此。轻与重,这组相对的概念,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的闪现着,爱情,理想,背板,媚俗,生存,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纠缠着,却永远的不能被逃离。这是一个关于人的存在的深刻思考,即使离开文本。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但这种重负在这个轮回不存在的世界里,没有意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在书的开头,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我们在没有意义的一次性*中,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与唯一,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当托马斯将特蕾莎比作树脂的篮子里抱出的孩子时,他们俩命运的缉畔便开始将他们牢牢束缚,再也不能放开。因为他们是昆德拉笔下的第三类人:“必须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他们通过爱来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重,没有了爱,就必须面对那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的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但这种重也使他们的处在不断斗争的过程中,因为人类的爱并不是只有无条件的付出,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回报,希望得到和自己付出说相同的一份爱,因为只有这种回报才能让我们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的存在的意义。在存在主义的世界里,认为人是无法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只有通过与他者的交流来找到自我。托马斯与特蕾莎也正是如此,为了找到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他们互相爱着也互相纠结着。正如故事中所提到的,“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
文本中提到特蕾莎:“她来和托马斯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表明他的肉体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而他呢,她却在她和所有其他女人之间画上了等号。”可以看到她对于生命之轻的恐惧。幼年时期,她的母亲一直希望磨灭她对于特殊的渴望,所以想尽办法去告诉她这个世界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肉体的集中营,没有灵魂的特殊只有肉体的相同。而特蕾莎则想尽一切办法逃离这个没有羞耻的世界,找到灵魂深处的真正自我,而托马斯正是拯救她灵魂的天使。可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谁拯救谁的,我们只是在互相伤害,也互相拯救着。托马斯与特蕾莎在性*观念上的不同注定了他们永无止境的斗争。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爱并没有直接的关联,甚至认为爱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来体现的。”而不是性*。对于托马斯来说性*是了解一个人的手段,它帮助他认识到女人与女人之间那些最本质的差别,通过与不同情妇的交往,他窥视着她们的内心,找到她们身上与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只处。这种心理,反应出了一同对与生命差异性*的强烈渴望,他希望看到的是这个集中营中不同的一角---一种完全的真实。而这些在特蕾莎的眼里成为了一种巨大的背板,一种对她灵魂的藐视。于是她开始被那些恐怖的梦所惊扰着,在这些梦中,无不回荡这一种声音:“你和所有人一样,你没有特别的权利。”这种恐惧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一种强烈的控制欲,她不断的改变着人生的轨迹,以便让托马斯追随她的脚步。这种考验,不是为了证明托马斯的价值,只是找到自己的那份重。所以在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充满了对这种爱的怀疑,她甚至觉得她对卡列宁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情,“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只是希望它能够快乐。而在人类的爱情中,幸福来的困难的多,因为我们的欲|望并不是“对重复的渴望”,时刻的变化让人处在一种永恒的无法摆脱的不安之中,谁都害怕被未来所弃,谁都不愿成为无足轻重。应为没有他者,我们什么都不是。
除了第三类人的轻与重,值得思考的还有其他几类人的轻重徘徊,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追求熟悉的目光的注视,最求想象中的目光。无论那一种其实都是一种对于存在感的追求。我真的存在吗?有了我世界又会怎样?我的生命之重真的存在吗?这些问号存在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不同的是每个人证明自己的方式截然不同,这种方式可以是浪漫的,比如追求唯一的爱情,也可以是媚俗的,比如为了拯救越南人民而丧生的弗兰茨,还可以是虚荣的,比如美国女明星。甚至可以是残忍的,通过屠杀来证明自己对于世界的巨大影响,比如希特勒。但无论是那一类,我们都不能少了目光,因为没有了目光,我们就不再是我们了。
在这个故事中,萨比娜是个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家,***者,都在不断追求着从轻到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萨比娜的眼中,美是一个被背弃的世界,要发现美只有不断击破。背叛在萨比娜眼里有着无语伦比的美妙,“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在这种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的重的意义抛在脑后,而追求的就是一种破坏的快感。但是在不断的背叛中萨比娜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种虚空,那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开始明白;“赋予我们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全然不知”到最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没有任何意义,作者在这里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目的就是这个吗?自从离开了日内瓦,她已朝这个目的越走越近了。”我之所以说萨比娜才是故事的主角,原因就是,她才是真正走到终点的人,其他人都不断追求的生命之重,这也就导致了他们永远也不能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会无法停止脚步是因为害怕生命的无所适从。而萨比娜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但作者也看到了后现代主义的悲哀,他们痛恨媚俗,却又时时刻刻体现出媚俗。就像作者所说的;“不管我门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即使我们开始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即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轻,那有如何,我们需要力量来抚慰我们时刻恐惧着的心灵,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上帝和科学是一样的,媚俗和反媚俗也是一样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转瞬即逝,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我们希望得到“重”,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所以就注定了我们被逐出伊甸园。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又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
米兰昆德拉用他的哲思,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范文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报告
存在是什么?自从俄狄浦斯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后,存在之谜,不知困扰着多少人为它走向了凄壮的祭坛。亚里斯多德说:“那个自古以来就发问的问题,那个现在仍然要问的问题,那个将来永远要发问的问题,那个是我们永远不得安宁的问题就是:存在是什么?而这也是在问:本体是什么?”然而这只是阐释了存在的终极意义,并没有解决存在的解释问题。古希腊人说:“认识你自己。”但那时的“自我”更多的是众神旨意的化身;到了中世纪,自我则成了上帝的法则,在神性*光辉的照耀下,西方人获得了强烈的自我感,虽然这其中不乏蒙昧;文艺复兴兴起后,上帝从人们心中隐去,于是迪卡尔宣称:“我思故我在。”将自我的理性*意志作为人类存在的合法前提;这似乎使我们听到了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所提出的“思维和存在是统一的”。海德格尔说:“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这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产生的种种异化,导致了哲学家开始了对“存在”的重新思考,即对“存在”进行寻根。于是存在主义者萨特又提出“在”是第一位的,“存在先于本质”。
米兰昆德拉立足于前人踏出的存在主义之路,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昆德拉不是从存在的本体论,而是从人类存在的现实境况出发来看待和思考存在的。在他看来,小说家是存在的勘探者,如果一个小说家,不能揭示人类存在的现实,那么他是不堪的至少是不深刻的。小说的写作目的,就是抓住自我对存在的深思。小说考察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存在不是既成的东西,它是“人类可能性*的领域,使人可能成为的一切,使人可能做的一切”。对于现实世界,米兰昆德拉基本上持一种悲观态度,他认为生活就是一个陷阱,人们未经请求就被生下来,封闭在从未选择的躯壳里,直至老死,一体化的世界则杜绝了人们逃遁的可能性*。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运动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反共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