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上新修建了一个广场——锦绣广场,虽然不大,但是每天都挤满了人:有跳交谊舞、广场舞的,有弹吉他的,也有唱歌的。广场上每天都一派热闹的景象,我和弟弟每天也喜欢在太阳下山后,去那里玩玩。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广场上有人在做买卖,有卖玩具车、玩具枪的,有卖芭比娃娃的,还有卖发光球的……妈妈给我买了个芭比娃娃,给弟弟买了把玩具枪。嗬,买东西的人还不少呢!我心血来潮,想,我何不也来摆个摊,赚点零花钱?我让妈妈到网上批发些发光陀螺、发光戒指、发光球和泡泡机,还有捕虫网。妈妈也不反对,说这是社会实践呢。
两天后,我用一个大袋子装着这些小玩意,信心满满地在锦绣广场摆了个摊。刚开始,我有点紧张,又有点不好意思。可又想,来都来了,怕啥?于是我鼓起勇气,开始叫卖起来,可路过的人都没有想买的意思。我心想,干脆自己玩吧,我掏出一个发光球,装在捕虫网里,挥舞着捕虫网,随意跳起了舞。正跳得来劲时,听到有人在问我这东西哪里弄来的。我停下一看,原来是经常跟弟弟一起玩的彤彤的妈妈在问。听我说是在摆摊,她直夸我,还特意买了一个泡泡机、一个网兜、一个发光球。我收了她10元钱,我知道,不能赚朋友的钱。接着陆续又卖了几个,我做做玩玩。忽听“城管来了,城管来了”的叫喊声,其他卖东西的人“呼啦”一下就卷起货物跑了。我慌里慌张的,幸好没被抓,要不丢死人了。
后来才得知,原来广场上不能随便卖东西。当然,我也体会到了赚钱的不容易,想着不乱花钱才是我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