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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英雄-我读红与黑

时间:2015-01-06 来源:小学生作文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于连吸引。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能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灵魂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艾。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很个性化,尤其是配上那副生动的脸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它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笑的伎俩。

这个人物真正显示出他无与伦比的魅力,是他在牢中的思考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亡面前,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心灵从未真正皈依过的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到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安排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爱的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的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物。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风暴卷走。”像多数快要结束的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他感到孤独和痛苦了,于是又思考起所有的哲人和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一个肯承认自己伪善的人,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纳雷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去,但他拒绝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象这个故事有个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像做阅读理解般地分析过,我不管它提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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