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在农村,最忘不了的就是家乡的集会。
会,人少时叫集,多到一定程度,就是会了。在我们镇,一年有两次会,完全是按照阴历来计算的。
一年中只有两次,是一件稀少事。每到有会的那一月,月初就会有人用油漆、涂料在马路边先画上“占”字,先到先得,没赶上的就靠边站了。
而我们到了这一天,也能玩得非常开心。记得有一次,会赶上了星期天,于是就可以去赶会了。
会上人头攒动,水泄不通。耳边是叫卖声、歌声和游人欢笑的声音,虽然行动不便,但是非常热闹。
自行车是进不去的,只能步行。这样一圈下来,几乎半天都走不完。
走的过程中,购物倒是必不可少。但抬眼望去,卖的东西不过几样:衣服,花草,鱼,食物。会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作为一个地区的民俗传统,这也非常具备地方特色了。
赶会赶得很尽兴,但是年年如此,也难免有些枯燥。
这几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而会却越来越冷清了——会上的人稀稀疏疏,再也没有以前的热闹了。而集呢?为了建设文明城市,对集规定了位置,一些小商铺直接移走了。这样,城市的面貌光洁一新,可集,也许就永远消失了。
我们一方面要努力搞建设,但是传统文化也不应放弃。一个地区人们喜爱的民俗文化传统,应得到保护。
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赶一次集会。
【作文赏评】理性的语言与行文,似为家乡的集会画了一幅哲理漫画:有集会的热闹,有赶会的欢快,也有现在集会的冷清,有城市建设的无奈,独特的思考给文章增加了深度。不久的将来,家乡的集会有了文化的传承和传统的保护,你会如愿地赶上一个有意义的集会的。
作文题目:我爱家乡的集会
作者:张桐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