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公平的,他在给人以爱的同时,也给人以痛苦。小仲马说:“我只信奉一个原则:没有受到过‘善’的教育的女子,天主几乎总是向她们指出两条路,让她们能殊途同归地走进他的眼睛;一条是痛苦,一条是爱情。这两条路走起来都十分艰难;那些女人在上面走得两脚流血,两手破裂,但与此同时,她们把罪孽的盛装留在沿途的荆棘上,赤条条地抵达旅途的尽头,而这样全身赤裸地来到天主跟前,是用不着脸红的。”
玛格丽特便是这样一个女子,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她选择了爱情。但她并未因此摆脱痛苦,反而以爱的名义接受了更多的痛苦,直至离开人世。在她人生最后的日子里,她一直在追求爱,但她最终也没有得到爱。或许她曾经得到过阿尔芒的爱,但她却因此失去了公爵对她的爱;又或许她从未得到过真正意义上的爱,阿尔芒爱她,却终因她的身份而离开;公爵爱她,却因不信任而时刻监视她。这些都不是爱。
爱不是交换,不是同情;爱是宽恕,是引导。像玛格丽特这样的女子,不需要金钱,不需要同情。她需要的是一句:“孩子,你将获得宽恕,因为你爱得多。”来抚慰她受伤的灵魂。她想要的是包容的爱,而非怜悯的爱或是情欲的爱;她想以爱的名义来解释她的所作所为,而非心血来潮或是贪图富贵。然而阿尔芒做不到,她身边的人做不到,社会做不到,我们做得到吗?用高尚的宽恕来唤起一种高尚的信仰?
玛格丽特的遭遇是非常典型的。各个时代的思想家和诗人都向妓女献出过他们的恻隐之心,有时候一个大人物用他的爱情甚至用他的名声为她们恢复名誉。但是如果这个社会本身就无法以爱的名义来爱人,又怎么谈得上要这其中的个人以爱的名义来爱人呢?即使有些人能做到,也不会长久。
反过来,倒是被称作没有爱的玛格丽特,为自己伟大的爱情而牺牲了生命。这种崇高的纯粹以爱的名义付出的爱,无法不使人深思。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本玛侬•莱斯科上隽秀的题词:“玛侬对玛格丽特:惭愧”。
是的,惭愧。我一直在反复回味玛格丽特这个角色,一直在想我对她到底抱着什么样的感情。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只是一个烟花女子,她能够付出真正的爱,而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却连怜悯之爱都做不到,不是很可悲吗?
所以,我以爱的名义,写下这些文字,来乞求上帝对所有罪孽之身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