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报复——读《福尔摩斯》有感
放学回家,我一头栽到床上,随手拿起了那本百看不厌的经典之作——《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先生出生地不详,从小就对犯罪有着浓厚的兴趣,长大后,便踏上了私家侦探的道路,且除了华生之外没有什么朋友,毕生一共破获了大大小小800余起案件。
大侦探受人委托去一栋别墅调查中毒案件,但现场毫无线索,只知道死者小约翰死前喝了一碗野鸡汤。最后,大侦探在一位老同学那得到启发。原来间接害死小约翰的凶手,正是他的父亲:马特先生。
原来马特先生爱打猎,而他用的铅弹因为散弹形式,导致许多子弹都没有命中,而那只被马特先生抓到的野鸡又正好吃了那几颗铅弹,铅弹的残余颗粒又被小约翰都吃了下去,最后酿成了大祸。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对人类说,现在猎杀动物,砍伐树木,污染河流,将来也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报复。到时我们人类该何去何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像马特先生一样,残忍地猎杀动物,最后也得到了恶报。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多积善因,获得善果。
福尔摩斯的书扣人心弦,引人入胜,让人百读不厌,同时还能获得许多感悟。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和我一样爱不释手。(莫元锴,泰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