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范文:阿甘正传观后感
阿甘,他跑出了风一般的双腿,跑遍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跑成了橄榄球巨星,跑出了生命的继续,跑成了战争的英雄,跑成了外交使者,跑成了亿万富翁,跑出了横跨美国的奇迹,跑出了人生的辉煌……
拥有无数荣耀与辉煌的阿甘,并非从型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出类拔萃。相反,他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还差点被送进了智障儿学校。小的时候,他需要借助脚撑才能行走,当妈妈和他一起去给他戴脚撑的时候,他是那么的沮丧与无助,他觉得自己和别人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点显然是很不利于自己的。在这个时候,一个伟大的母亲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上帝要让人人都一样的话,他会给每人一双脚撑”,她竭力保护阿甘的心灵不受到外物的冲撞,世界上母亲对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无私,一直到孩子的心里,这种爱也会伴随着孩子的成长直到永远。
上学后,他结识了朋友珍妮,当别人欺负他的时候,在珍妮的鼓励下,他开始了奔跑,渐渐地,脚撑被跑掉了,他再也不需要了。从此,他可以奔跑着去任何地方,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这一刻,一种拥有巨大财富的念头着他的心中萌生,这种感觉一般人是体会不到的,而正是这种感觉,使后来的阿甘时时刻刻都能知足,不断的走向自己的内心。
不停的跑,越跑越快,越快越想跑。因为跑得快,他在大学成了橄榄球巨星,他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这对于一个“傻子”而言,是不在乎的。好多时候,我们总在刻意的去追求一些身外之物:譬如名誉,利益……为此而弄的焦头烂额,最后不但没有得到所谓的成功,反而失去了一些珍贵的情感以及生命的体验,而阿甘,一个“傻子”,他只是默默的去做,没有抱怨和任何消极的情绪,因为他所有的选择都是顺从自己的内心的,而这正是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
后来,他跑到了越南战场上,在生命的危急时刻,他不光自己跑出了危险区,还救了自己的朋友和队友,为了救人,他拼命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这就是所谓的“傻子”的行为。因为对朋友的珍视,他冒死去救人,可是最后却因此而获得战争英雄的荣誉勋章,这又使无数人为之羡慕,我们总会莫名的去羡慕别人的荣誉,可是荣誉背后的东西又有多少人去探寻呢?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倘使你在那种情况下,而你正是阿甘,你会去救人吗?会在枪林弹雨中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吗?友情的力量在你的心中又占有多大的比重呢?
阿甘为了完成好朋友布巴的心愿,他下海捕虾,却意外的成为了百万富翁,又是一个让人羡慕的事情,不过他做出了一个让好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他竟然让死去的布巴的母亲占一定的股份,这就是重情义的“傻”阿甘啊。还有忘不了他对丹上尉的帮助,最后从丹上尉的眼神中,我读出了源源不断的谢意,那是情谊是多么的让人心动啊……
在阿甘的生命长河中,他爱过一个女生,她的名字叫珍妮,一个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女孩,一个令阿甘始终念念不忘的女孩。小的时候,阿甘遭同伴欺负,珍妮大声喊:“Run,Forest!Run!”然后阿甘就挣脱了脚下的束缚,开始了自己的奔跑人生;长大后,同样一个镜头,阿甘跑进了橄榄球场,跑进了大学;越战前夕,珍妮让他不要太勇敢,遇到不对劲就跑,阿甘就这样跑着逃了命,还救出了很多自己的战友,跑到了总统身边;所以阿甘曾经对珍妮说,他的所有一切都是珍妮给他的,他一直听她的,所以才得到今天的成就。他对珍妮的爱是简单、纯洁而且高尚的。当珍妮在车里与男友亲密的时候,只是听到珍妮因为头撞在玻璃上而发出的叫声便冲上去给他男友两拳;参加越战时,他能坚持几乎每天都给珍妮写信;当珍妮在酒吧台上唱歌却遭人调戏,阿甘二话没说,冲上去将那几人推倒在地;当珍妮被男友抽了记耳光之后,阿甘双眼发怒,全身都扑了过去,暴打此人;在反战演讲时,阿甘听到台下珍妮的喊声,随即不顾一切的冲下台去,两人在水中紧紧相拥;珍尼死后,阿甘找人将那曾经带给珍妮伤害的房屋痛快的推倒掉……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句话是多么的有哲理啊,在人生的道路上,好多东西我们都是无法与预判的,生活就是那么的随机,就像那片随风而飘的羽毛,它好比是一个神奇的城堡,等着我们去探寻人生的轨迹。多少人都想吃到最可口的巧克力,最后却没有吃到巧克力,这是一种悲哀!像阿甘这种人,他喜欢吃巧克力,喜欢巧克力的包装,喜欢巧克力的造型,喜欢巧克力的气味,喜欢巧克力的一切,因为喜欢,所以每一种口味的巧克力,每一粒大小的巧克力,在他看来都是美味的,而最后他拿到的却是最大最可口的巧克力,所以我认为,其实荣誉,它属于一种精神,一种感悟,一个标准,一个限度,而不是属于具体的某个人,当一个人对生命的感悟达到了某种程度之后,该有的都会拥有,而人的感悟历程有时候就是那么的幽默,它像一个开口向上的抛物线,横轴是智商,纵轴是感悟程度,所以特别傻的人,会达到和特别聪明的人一样的高度x阿甘虽然傻,但是他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以及知道自己要为所渴望的东西付出什么,所以他的一生都在奔跑,一直的奔跑。
在大学里,我会经常去操场跑步,在那里,我会更加的了解阿甘,看准脚下的路,默默的去跑,不要想太多。
第二篇范文:阿甘正传观后感
在1995年的第六十七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的角逐中,影片阿甘正传一举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剪辑和最佳视觉效果等六项大奖。影片通过对一个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事件作了展现。影片改编自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只不过原著是一本充满了讽刺意味的荒诞小说,而影片则对故事进行了修饰和美化。摒弃了原著的荒诞和揭露讽刺意味,为影片增添了一种温情。这无疑使影片更合观众和评委的口味,但却牺牲了原著的叛逆斗争精神,使影片成为了一种理想化道德的象征阿甘正传是一部以喜剧形式来表现严肃主题的电影,而且是相当成功的一部。
一部电影有没有生命力,关键在其主题。一部思想性很强的作品,即使在当时不能为观众所接受,但时间能够证明它的价值,例如:公民凯恩。阿甘正传,我认为它的主题有很多,主要有两个:一,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对命运的思索。人的命运是按一定的轨迹运行,还是像羽毛那样飘忽不定呢?二,它的反主流、反社会、反传统性。影片以一痴呆的视角来观察美国几十年的历史变迁。一个智商为75的人,却能看到许多“聪明人”看不到的人生美丽。即使是在危机与彷徨中,他依然有星光、彩云陪伴,让他一步步跑下去,跑出辉煌的人生历程。
影片以首尾照应的方式强烈的突出第一个主题—对命运的思索。影片一开头,一根羽毛飘飘荡荡,吹过民居、马路,最后落到阿甘脚下,优雅却平淡无奇;影片的结尾,阿甘坐在他母亲曾经送他上学的长凳上,目送儿子上了校车后,默默地想着什么,一根羽毛从他脚前飘起,飘向蓝天、白云之间。如此鲜明的对照,稍许有点想象力的人看了这部影片,都会有自己的想法。那根羽毛象征什么呢?是不是人生的轨迹呢,阿甘也在思索。特别是在他母亲去世后,他经常问自己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关于影片在表现第一个主题的高潮阶段,我认为应该是阿甘在珍妮墓前向珍妮诉说对人生、命运的看法。影片最令人难忘的是阿甘的飞毛腿,还有他的“跑”,这一线索贯穿全片。一群人要欺负阿甘,珍妮就冲着阿甘大叫:“福雷斯特,快跑,快跑!”阿甘终于挣脱了脚箍的束缚,迈开了让人羡慕的飞毛腿。在越战中,阿甘靠飞毛腿救了多名战友,包括一名军官;后阿甘进行了横跨美国的长跑,他跨过了阿拉巴马州,穿过了沙漠,绕过了海洋,历时三年多,当记者问他是不是为了某一崇高的目标而长跑时,阿甘说,我喜欢跑。接着他身后多了一群追随者,当阿甘准备放弃时,那群人傻了:“他不跑了,我们怎么办?”人存在在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这是我们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那群盲目的追随者认为阿甘有人生的答案,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而不是自己把握命运。阿甘呢,他长跑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找珍妮吗,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行为往往是偶然的、下意识的,他的目标不很明确,但他却一直跑着,仍然自己把握着自己。或许在他看来,跑便是希望,影片也就是在这种“跑,向前跑”的基调中展开的。“奔跑会给人带来希望”成了影片的一个旨义。
至于影片第二个主题,则更加明显。阿甘经历了美国三十多年间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参与谱写了一些重要的篇章,先后得到总统肯尼迪、约翰逊、尼克松的接见,成为那时代的风云人物,但阿甘是个痴呆,他却经历了许多正常人无法经历的人生。阿甘形象的塑造,颠覆了正常世界中的英雄形象,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反主流性。阿甘的经历另许多“聪明人”相形见绌,我想导演就是想通过阿甘形象的塑造来反讽社会,反映社会现状,比如对人异化、堕落的揭露等,借此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与人们命运、前途的关注。上面提到的那群尾随者,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地追随着阿甘,可以这么说,这就是美国当时社会的一种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存的动力与意义,只好无望地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却总能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勇敢地跑下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阿甘的一句粗话“shithappens”成了不干胶的广告语,阿甘用文化衫擦脸上的污泥,竟成为畅销的花脸图案。影片用这种偶然性既颠覆了人们所熟悉的、根深蒂固的因果观念,又造就了一种意外的喜剧效果,使得那些扎根在人们意念中的既定性的东西被解放出来,进入一种假想的寓言之中,使观众领会观片的乐趣。还有阿甘的愚顽和执拗,历经时代变迁,经久不变,而其他人,有人堕落,有人投机——而他,老实,忠厚,讲信用,心无一些邪念,可以说是人之典范,影片的讽刺性不言自明。
此外,阿甘正传这部影片还有许多小的主题。比如,战友间的友谊;爱情,特别是阿甘对珍妮执著的无邪的爱;对种族主义与对弱智残疾人歧视的责备,不要蔑视任何人,人是生来平等的,只要给他一定发挥空间,人的潜能无限;对“阿甘式”乐观精神的向往,等等。总之,我认为阿甘正传是一部很有思想性的影片。